职校毕业生可以考事业单位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通知》旨在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11月2日中国新闻网)。

职校毕业生可以考事业单位

职校毕业生可考事业单位意义深远

一直以来,社会上对于职业教育始终存在“低人一等”的偏见。一方面,许多地方把职业院校放在中招、高招最后批次录取,“考不上高中去读中职,考不上本科去读高职”的想法,在学生和家长头脑中根深蒂固。另一方面,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不高,待遇偏低,在择业、升学、报考公务员等方面面临诸多政策限制和歧视,存在唯学历倾向。

过去一段时期,职业教育止步于专科层次,而用人单位招考往往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直接被挡在门外;即使专升本毕业,往往还会因为“第一学历”歧视,被剥夺就业机会。此次人社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事业单位招聘不唯学历,意义广泛而深远。其一,有助于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其二,“不拘一格降人才”,有助于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其三,事业单位开了先河,对于企业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有助于从根本上彻底消除对职业院校学生的就业歧视。今年6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强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建立完善国家资历框架,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有关部门应以《职业教育法》修订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公平的升学和就业制度,确保职业教育轨道学生在升学、求职、工作待遇、职务晋升等方面都享有与普通教育轨道学生平等的机会,真正实现“人人出彩,技能强国”的目标。

职校生可考事业单位引领破“五唯”

“五唯”教育评价机制是引发教育内卷的关键因素,也是深化教育改革的最大阻力。其中,“唯名校”“唯学历”不良用人导向影响着“唯智育”“唯分数”“唯升学”,起着引导性、决定性作用。人的先天条件不一样,成长成才的道路也不应相同。建立人人成才、人尽其才的科学育人用人体系,需要破除“唯名校”“唯学历”顽瘴痼疾,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

《通知》的发布,无论是对职教学生,还是对职业教育说,都是一大利好消息。类似的规定,国家早已有之。去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就改革用人评价提出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人岗相适”两大要求。去年11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

人社部是事业单位招录的归口管理机构,由其落实相关要求,更容易触发地方人社部门强化落实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也表明了国家和相关部门对打破“唯名校”“唯学历”,建立重品德、重能力、重需求选人用人新标准、新导向的态度是鲜明的、一致的。近年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就业岗位不断“吃香”,一些地方发布的公开招考通告,经常要求学历得在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把非全日制学生和职校生排斥在报考资格之外;很多孩子拼尽全力上名校、读研、读博、留学,也意在取得这些单位、岗位的“敲门砖”。

而事实上,这些单位在很多岗位上却需要技能技术型人才,一些名校、高学历人才在工作实践中并不看好。《通知》提出,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或不再设置学历要求。虽然“可以”二字降低了约束刚性,但专门提出这一要求,也是一大进步。当前,国家正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乡村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着专技人才紧缺、难留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

《通知》提出,鼓励引导职业院校毕业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补充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的,可面向职业院校毕业生专项招聘。这些政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向性,可望帮助打破乡村人才建设瓶颈。今年4月,全国职业教育大会提出了“建设技能型社会”新理念。《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规划:到2025年,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到2035年,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在此过程中,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畅通技能技术型人才就业渠道是必走之路。

在这条道路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作为“公”字头单位,带头把招聘中的学历要求“应去尽去”,在全社会引领科学合理选人用人风气,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进而促进破“五唯”,也应走在前头。

事业单位招聘从调整学历要求起步,这是一次改革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好的起点

长久以来,因为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较低,加之职业教育自身教育办学存在的一些问题等多种原因,使得人们潜意识地形成一种对职校生认知偏差的惯性思维,甚至存在歧视倾向。从而很大程度上,导致职校生遭受着不平等的就业环境,入职事业单位的难度较大。

对此,为破解职业教育办学、职校生就业的种种窘境,近些年,国家也一直多措并举,致力于破除“重普轻职”的传统观念,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大力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此次《通知》的出台可以说为打破学历歧视释放了一个积极的信号,是对“重普轻职”倾向的一次必要纠偏,也是将破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五唯”顽瘴痼疾落在实处的一个有力举措,为职业院校毕业生提供另一种人生方向的同时,也让职业教育从“大有可为”走向“大有作为”。

其实,某种程度上讲,对职校生来说,由于他们一直接受技能教学、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职业院校独有的教学方式,使其可以更多地接触实践一线、技术一线以及市场需求前沿信息,其自身所应具备的硬实力是绝对可以的。只不过相对普通高校学生,他们缺少的是资源和平台。而从人才培养社会大环境来说,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虽然人才培养方向不一,但人才培养目标同一,都是为了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正如《通知》所传达的精神,让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然而,对该《通知》出台欣喜的同时,也需清醒地认识到,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实践非朝夕之事,让职业教育走向春天,让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走向光明,这只不过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还需久久为功,接下来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做。以就职事业单位一事为例,根据社科院发布的《中国高职生就业报告》,2020届仅有25%的高职生在政府、科研机构或者其它事业单位工作,而这一比例在普通高校本科生中高达42%。

因此,切实保障职校生平等竞争机会,除了需多方合力打破社会偏见外,更需在扩展广大职校生学子的上升通道,充分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方面出硬招、出实招。这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该《通知》),就是一次真正的急职校生所急,想职校生所想,是解决职校生出路问题的落地落实之举。

风险提示:本页面内容仅为信息发布,不作为任何招生依据,亦不构成任何报考建议。如果您需要报名,请直接与学校联系,谨防受骗。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miewenzi@live.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1)

相关推荐

关注
关注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