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山中考体育考试项目、总分及考试时间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了《2022-2024年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2022年中考体育考试怎么考?成绩如何统计?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2022年中山中考体育考试项目、总分及考试时间

考试对象

参加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三年级学生(2019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实施)。

考试内容和分数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两部分组成(四舍五入取整数),其中统一考试成绩40分,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成绩10分,计入高中录取投档总分。

1、统一考试(40分)

(1)2022年实施方案

普通考生须参加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考试,统一考试成绩=必考项目成绩+选考项目1成绩+选考项目2成绩(注:各项目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必考项目(20分):①中长跑800米(女)、1000米(男)②100米游泳。考生须在以上两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该考试项目成绩按附件评分标准得分×20%计算。
  • 选考项目1(10分):①素质1类:投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②素质2类:立定跳远、三级蛙跳、一分钟跳绳。2022年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素质1类或素质2类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2023年和2024年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八年级学期末由市随机选定一类,考生在市选定的该类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该考试项目成绩按附件评分标准得分×10%计算。
  • 选考项目2(10分):足球、篮球、排球。由考生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该考试项目成绩按附件评分标准得分×10%计算。

(2)2023年、2024年实施方案

2023年、2024年中考体育考试项目参照2022年执行,考试方法与规则、评分标准将根据2022年中考体育考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以当年发布中考体育考试通知为准。

2、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10分)

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成绩=《国家学生健康体质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成绩+体育与健康综合知识测试成绩。

(1)《国标》成绩(6分)

学生在七、八、九年级应参加《国标》测试。七年级满分为1分(其中及格满分,不及格0.5分,不参加测试为0分),八年级满分为2分(其中优良满分,及格1分,不及格0.5分,不参加测试为0分),九年级满分为3分(其中优良满分,及格1.5分,不及格0.5分,不参加测试为0分)。

  • 《国标》测试工作由各镇街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原则上以第三方测试数据为准,测试成绩须在学校对外公示栏公示一周以上时间,接受师生的监督。
  • 考生七、八、九年级的《国标》成绩由各学校负责汇总并导入中考业务管理系统,并通过中考业务管理系统“国标成绩汇总表功能”以班级为单位打印一式两份,学校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在学校公示,另一份(含加盖学校公章的公示照片)送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审核存档。

(2)体育与健康综合知识测试成绩(4分)

学生参加体育与健康综合知识测试(单选题)。2022年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期末和其他科目期末考试一并进行,2023年和2024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期末和其他科目期末考试一并进行,考试内容为体育与健康通识知识。

统一考试组织

统一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育素质综合评价由各镇街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统一考试时间

统一考试安排每年4月,缓考安排在5月。

特殊情况考生成绩如何计算?

“外地返中山生和往届生”考试成绩评定

(一)外地返中山生成绩评定

外地返中山生统一考试成绩按在中山普通考生标准计算,其体育素质综合评价成绩满分为10分,为《国标》成绩。外地返中山生需要提供其所读学校七、八、九年级的《国标》测试成绩。七、八年级每学年满分均为3分(其中优秀为3分、良好为2分、及格为1分、不及格为0.5分、未参加测试为0分),九年级满分为4分(其中优秀为4分、良好为3分、及格为2分、不及格为1分、未参加测试为0分)。

(二)往届生成绩评定

往届生不计算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成绩,只计算统一考试的成绩,满分为50分。其中,必考项目占20分(该考试项目成绩按附件评分标准得分×20%计算),选考项目1占15分(该考试项目成绩按附件评分标准得分×15%计算)、选考项目2占15分(该考试项目成绩按附件评分标准得分×15%计算)。

特殊类考生

(一)择考考生

视力障碍、听力障碍、智力落后、自闭症谱系、脑瘫、肢体障碍的特殊考生,可申请免考或择考。选择两个项目考试的考生,按实际考试两个项目得分的平均分再乘以0.5计算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选择一个项目考试的,按实际考试项目得分的90%再乘以0.5计算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

(二)免考考生

第一类:因残疾免修体育与健康课和免予执行《国标》的学生,经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二级以上医院提供证明,证明其丧失运动能力,应申请免考。此类考生的成绩按全市普通考生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平均分计算。

第二类:因身体健康方面的疾病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并已办理免修体育与健康课和免予执行《国标》的学生,应申请免考。此类考生的成绩按全市普通考生体育与健康科目总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

第三类: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申请缓考且缓考期间仍未康复的,可再申请免考。此类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按全市普通考生体育统一考试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如已参加过一(两)个项目考试并有考试成绩的,考生申请免考另一(两)项目,经审批,考试一个项目的,按实际考试项目得分的80%再乘以0.4(返中山学生与普通考生标准一样;往届生取所考项目得分的80%再乘以0.5)计算体育统一考试成绩;已考完两个项目的,按实际考试项目得分平均分的85%再乘以0.4(返中山学生与普通考生标准一样;往届生取所考项目平均分的85%再乘以0.5)计算体育统一考试成绩。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成绩按照普通考生的办法执行。

第四类:初中阶段因参加体育赛事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称号(不含棋类、航模、电子竞技项目),或个人项目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不含棋类、航模、电子竞技项目),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批免予体育考试的考生,其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40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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